2015年单独招生综合素质考试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24浏览次数:1216

一、普通类考生(非艺术类)

1.综合素质考试内容

综合素质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基本能力考查。

(2)专业潜能考查。

(3)知识面考查。

(4)职业倾向考查。

(5)心理素质考查。

面试内容围绕以上五个方面进行。

2.综合素质考试组织方案

(1)考试形式

综合素质考试形式为现场面试,学院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个进行现场面试,面试考官独立评分。

(2)分组原则

面试考官按随机原则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并确定小组长一名。考生按随机原则分组。命题专家和面试考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面试程序

考生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个题目并回答;面试考官结合考生回答情况或所报考专业(主要针对其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个人特质等情况,现场提问并由考生回答;面试考官进行评分。具体流程及时间分配如下:

 

序号

面试流程

时间分配 (分钟)

1

考生作自我介绍并陈述自己的报考优势

2

考生从面试题库中任意抽取1个题目并回答

3

3

面试考官提问、考生回答(通过提问,了解学生的相关背景,包括高中阶段的学习情况、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参与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情况、求学态度等,要求结合所报考专业提问)

2

4

根据专业需要,视具体情况进行简单动手操作能力测试或简单的专业技能模仿

5

特长、爱好或作品展示

6

面试考官评分

1

注:原则上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时可由面试考核小组组长根据每位考生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面试日程安排

面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3:00开始。

面试次序:考生按公布的时间先后顺序逐个进行面试。

面试地点: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注意:详细面试分组情况及地点安排另见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网站公告或教学楼现场公告。)

3.综合素质考试评分办法

为保证评分的科学性,评分量表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

(1)公议定性定级:对同一名考生,面试考核小组依据评分标准,视考生问答问题情况总体上确定同一评分等级:A、B、C、D、E五个等级;

(2)独立定量评分:在同一等级前提下,面试考官独立进行定量评分:

A级(90~100分)

B级(80~89分)

C级(70~79分)

D级(60~69分)

E级(60分以下)

二、文艺和体育特长生加试

文艺和体育特长生根据安排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文艺和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内容根据考生特长确定,每位考生考核一个类别、一个项目,满分为100分。

三、艺术类考生

艺术类专业考生综合素质考试满分为200分,采用现场绘画(素描+色彩)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和技能等。